德国BaFin监管包括外汇交易在内的衍生品交易等活动。 机构性质:政府机构 机构介绍: 2002年5月1日,德国把德意志联邦银行和保险监管、证券监管机构合并,成立统一监管组织---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BaFin)。 联邦金融监管局(BaFin)是一个联邦机构,由隶属联邦财政部的部长通过公共法掌管。具有法律特性。联邦金融监管局(BaFin)监管2,700个银行,800个金融服务机构和超过700个保险机构。 机构职能: 1.对市场准入的审查; 2.对公司日常经营的检查,若公司有违规行为,联邦金融监管局可以直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处罚的方式有以下几种:1、罚款;2、提出起诉;3、撤销董事会有责任的成员的任职资格;4、吊销营业执照。 3.保护消费者权益
7 j) i: n" R( T. I* A8 W( o申请要求: 1.至少2位管理股东成员,要求具备一定的理论知识和实际经验; 2.大量股份持有人的合适性要求; 3.提交商业计划,设立内部控制系统; 4.风控至少一年一次,审计及记录至少保持6年 最低资本要求: 德国BaFin会根据金融公司的业务类型,对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做不同要求,一般在5万欧元至73万欧元之间。 1. 证券交易银行最低资本要求为73万欧元; 2. 存取款信贷机构最低资本要求为500万欧元; 3. 投资顾问、投资经纪商、合约经纪商和投资组合管理人,以及多边交易设施运营、基金证券组织等不可交易自有账户的公司,其最低资本要求为5万欧元;
9 g# e/ B3 m2 D" y% L3 {总体说来: (1)除特殊情况外,所有投资公司初始资本不得低于73万欧元; (2)投资公司(可持有客户资金,交易自有账户)初始资本不得低于12.5万欧元; (3)成员国投资公司(不可持有客户资金和交易自有账户)初始资本最低为5万欧元。 监管范围: 信贷金融机构、保险业务、养老金基金、支付公司、德国管理公司、证券交易、存款担保计划等
8 d v* N' J1 ]* ?' B1 d+ T监管细则: 杠杆限制: 遵循欧盟3月27日公告内容,杠杆需设置在2:1至30:1之间。 负余额保护: BaFin要求经纪商为零售客户提供负余额保护,一切低于零余额的杠杆交易亏损不由交易者承担,而是由经纪商承担。 隔离账户: BaFin要求经纪商为客户提供资金隔离信托账户。 (1)投资服务企业不得无故拖延对客户资金的信托账户隔离。 (2)投资服务企业有义务为每位客户提供其信托账户资金及金融工具的年度报告。 定期报告: (1)提交自有资产要求报告和财务信息报告; (2)提交关于公司订购、证券借贷以及其他所有形式资产的信息报告; (3)提交资产披露报告 总之,要求有交易报告,审计报告,反洗钱报告,净资产报告,证券借贷等其他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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