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监管提示: 据MAS官网资料查询,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简称“MAS”)监管杠杆式外汇交易
新加坡对杠杆式外汇的定义:差价合约(CFD)允许您在没有实际交付标的资产的情况下,推测标的资产的未来市场变动趋势。 . I* m: @. _3 C/ s" {
差价合约是杠杆工具。差价合约往往会在证券公司的场外进行交易,这就是所谓的差价合约供应商。差价合约可用于一系列基础资产,例如股票,商品和货币。差价合约涉及两个交易:首先,您以一个价格与CFD提供商进行开仓交易。这创造了一个未平仓头寸,您稍后将以另一个价格与CFD提供商进行逆向交易。如果第一笔交易是买入或多头头寸,那么关闭头寸的第二笔交易就是卖出。相反,如果开盘交易是卖空或空头头寸,那么成交就是买入。差价合约捕捉了开盘交易和平仓交易之间标的资产的价格差异。 k. E8 ~5 |+ J- {) l
机构简介
. I2 J; d8 Y u6 d I9 }机构性质:政府机构机构介绍: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是新加坡中央银行,成立于1971年,由政府部门执行并专业管理,其职能组合了银行至财经等诸多金融机能,包括制订金融和货币方面的政策、保证经济稳定发展、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金融服务产业等。MAS还是一家综合监管机构,负责监管新加坡的所有金融机构:银行、保险公司、资本市场中介机构、财务顾问和证券交易所。MAS与其他政府机构和金融机构密切合作,促使新加坡成为一个区域和国际金融中心,确保新加坡的金融业活力和竞争力。 MAS负责监管新加坡外汇经纪商的机构。任何希望在新加坡开展业务的经纪商,必须持有 MAS 颁发的资本市场服务执照。MAS 是新加坡中央银行,同时也是一家金融监管机构。它管理有关金钱、保险、银行业、证券、货币发行以及金融行业的各类法规。1970 年之前,货币职能是政府部门和机构的主要关注对象。1970 年,新加坡议会通过了《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法》,成立了 MAS。MAS 获得《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法》授权,负责监管新加坡的货币政策、财政和银行业。1977 年,确定将保险业纳入 MAS 监管范围。1984 年,《1973 年证券行业法》中的监管职能也由 MAS 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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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导货币政策、发行货币、监督支付体系、充当政府的银行家和财政代理人等; (2)进行金融服务的综合监管和检测金融系统的稳定性; (3)管理新加坡的官方外汇储备; (4)把新加坡打造成为国际金融中心。
9 g' S) z0 ~5 M8 a# `# c1 \/ {监管结构
9 P! {' |) C ~(1)货币政策和投资:经济政策局、经济分析局、经济监督与预测部门;(2)市场与投资:国内货币市场管理部门、储备管理部门; (3)国际发展:金融中心发展署、金融市场发展署、国际部; (4)金融科技创新部门; (5)银行和保险:银行部、保险部门、反洗钱部门; (6)资本市场:资本市场中介部门、企业财务与消费部、市场政策与基础设施建设部、执法部; (7)政策风险与监管:审慎政策部、风险专员部、宏观监管部; (8)企业人力资源与IT:企业服务部、人力资源部、IT部、MAS教育部;(9)金融风险货币:金融部门、风险管理部门、货币部门; (10)管理部:内部审计部门、法律部门、企业规划和通信部。 & ~) l# y; H8 t2 n" i
监管范围
& t$ J% N3 |3 U5 v9 y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资本市场中介公司、保险公司、金融顾问公司、金融公司信托公司、货币兑换和汇款业务公司。 0 i. H9 f9 V1 d: x+ Z# c) ^ K2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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