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亦鑫:8.14外汇黄金投资如何把握行情稳健做单?
) y3 ]% {, J3 X d+ e$ @做外汇黄金原油投资赚钱,甚至赚大钱、赚快钱,是不少投资者追求的目标。为此,许多投资者希望通过加快操作节奏,提高操作频率,来达到收益最大化的目的。但结果往往事与愿违,频繁操作,不仅没有使投资收益最大化,而且常常"因小失大",或在"快进快出"中痛失一波单边行情,或在不知不觉中犯了追涨杀跌的毛病,甚至还心神不定、提心吊胆、影响到身心健康。那么今天亦鑫就给大家简单介绍下如何把握中长线利润的技巧,想要了解更多K线技巧获取实时资讯和行情策略可以关注周亦鑫每日上午7点至凌晨1点实时在线指导。长话短说,怎样轻松抓住大行情,周亦鑫认为需要以下几点:
一、把握趋势顺势做单
无数的历史事件和走势告诉我们“顺势则昌,逆势则亡”,亦鑫就以近两周的走势的一张实例的走势图验证如何把握顺势趋势做单
) Z: r; V7 q6 J" B如果我们从A点开始建仓做多,B点结束交易,平仓离场。再从C点开始建仓空多,D点结束交易而平仓,或则在B至C点区间高抛低吸反复交易,我们就是最大赢家。因此,简单的可以概括AB区间和CD区间属于单边趋势交易,而BC区间属于横盘趋势交易。在单边交易中处于一直做空或做多的状态,而非单边交易既可以做多也可以做空,但是仅限于持仓状态处于短期交易才能成为最大赢家。
a7 d" |% q# n. ^" M; Z当然在大趋势AB大涨段中,A1B1就属于大涨中的短线下跌;因此在单边趋势中,如果是反趋势交易只能是超短线操作才有可能成为赢家;一旦在单边趋势中,操作方向相反那么可能将被列入输家行列;所以顺势做单方为上策。若反方向做单没有把握住,设好止损;做单宁愿扫止损都不要抗单,抗单是交易中最忌讳的。
二、准确把握支撑位和阻力位
从上图,我们可以看出,做长线必须是顺势交易,不论趋势是短期还是中期或则长期趋势,顺势才能盈利,才能成为真正的赢家。而趋势(短、中、长)其实就是两点之间的连线,比如AB两点、CD两点等等。
$ f- o6 u" ]- \- C显而易见,趋势的研判需先确定两点的距离,在趋势中的两点之间顺势操作才能成为赢家。而趋势的这两点就是技术分析中称之为阻力与支撑。一个阻力的形成是因为底部买盘的获利了结和高位的解套盘抛售的共同结果,反之一个支撑的形成是因为高位卖盘的获利了结和低位的解套盘抛售的共同结果。
因此,成为赢家的第二要素并是确立阻力和支撑,不论是短期、中期还是长期阻力和支撑。只有在阻力和支撑的区间顺势交易才能成为赢家。例如上图中的AB段、CD段均是如此。
3 A8 r3 p- g5 q* h6 H0 t6 F三、找准时机,长线捂牢"不操作"
找准时机,长线捂牢"不操作",是投资中最为关键、最难把握的问题.需要在总结过去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坚持价值投资的理念,买入后便一路持有,收益不错.
四、注意搭配,中短线结合.
2 z/ q1 E r( d) E" X! L4 K6 r可以考虑一部分资金做长线布局,在相对低位进场后就一直持有,少量仓位做些短线投机.为使投资效益最大化,不少投资者都喜欢重仓操作.但这种操作方法有利也有弊,最大的弊端就是抗风险能力比较低.。一旦买入的时机出现"意外",就容易高位套牢,全军覆没.而且投资人在持有的时候,往往比较紧张,有时甚至吃不好饭,睡不好觉.为此,应给自己增加了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即每次建仓的时候,仓位的比例不得超过总投资的20-30%.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最大限度地控制风险,防止出现意外的行情.
五、把握买点,人弃我捡.
在投资中不要犯追涨杀跌的毛病,形成了长线价值投资的理念,尽可能做到在回调的时候买,在冲高的时候卖
* G: f- X' p; _/ ]# |8 X2 l- q此外,还要加强学习,做到心中有数底气足,同时降低期望值.既然选择一路持有"不操作",就要做好"坐电梯"的准备."不操作"并非完全不动,当持有的品种达到自己预期的目标价位时就要果断出击,获利了结,做到"该出手时就出手.
所谓一个靠谱的人,凡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应用到黄金投资上就是开仓有把握,建仓有着落,持仓有风控,平仓有利润。亦鑫一直致力于市场,是金子总会发光,鱼龙混杂的市场,吹嘘得来的认可,总会原形毕露,唯有坚持写出对投资者有用的分析,能让投资者少走点弯路,学到技巧与知识,少错一单,那么我相信日久见人心。
% i: _6 j* m, K T. z; Y' u为方便和广大投资朋友交流,可直接联系我企鹅在线:2981322389唯心:gxj3358
/ b8 p% t( N( L- K获取更多行情信息可关注本人公众号周亦鑫
本文作者
" a0 E9 S, \0 w周亦鑫
" ?3 l7 Q* w% \$ |0 v# `( H$ F% G" c欢迎光临 518财经网 (https://www.518waihui.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5 |